早上八點半起床,
十點才開始心甘情願的背法律…


不知怎的,
一直都沒進入狀況,
只是一直覺得很悲情,
為什麼要背這麼討厭的法律呢?


今天午餐吃PIZZA、晚餐吃火鍋,
整個就是吃太好,完了,會肥。


背書害我不能出去玩。



於法律背些什麼呢?快保佑我明天後天不會忘光光 
考題從以下出,名詞解釋考4~5題、問答4題


一、名詞解釋
1.現行犯
  係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之規定,指「犯罪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被發現者」,
  另「準現行犯」則指:(A)被追呼為犯罪人者;(B)因持有凶器、贓物或其他物件,
  或於身體、衣物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故對現行犯、不問何人,
  得逕行逮捕,至於非現行犯,則限於司法警察機關。
2. 誹謗
  公然侮辱他人者,則構成「公然侮辱罪」;意圖散布於眾,
  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之名譽者,則係「誹謗罪」。
3.要約交錯
  當事人偶然的互為要約,而其內容卻完全一致之謂。
  即雙方提出來的要求與約定,很有默契的完全一致。
4.不當得利
  不當得利者,乃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之謂。
  其要件為:①一方受利益;②他方受損害;③損益之間有因果關係;④無法律上原因。
5.無因管理
   所謂無因管理,係指未受委任,並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務。
6.所有權
  乃於法令限制內,得永久地、全面地、彈性地支配標的物之權利。
  由於社會資源若絕對的任由個人交配,勢必影響國家社會之公共利益。
  因此,所有權之行使,應受法令之限制,使其與國家社會之公共利益相調和。
7.罪刑法定主義
 所謂罪刑法定主義,係指何種行為構成犯罪,對之應科以何種刑罰,須預先在法律上予以明文規定,
 始得依法論處,非有法律明文之根據,即不得論罪科刑。
8.直接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明知並有意使其發生者,為故意。
9.間接故意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以故意論。
10.無認識過失
 行為人雖非故意,但按其情節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者,為過失。
11.有認識過失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12.罪金易服勞役
 即被科處罪金之受刑人,逾法定完納期間而不完納,並經強制執行而實係無力完納者,而以勞役代之。
13.假釋
 假釋者,對於受徒刑執行之犯人,雖其服刑尚未屆滿,如具備法定之要件,准許其先行出獄,
 爾後於一定期間內未再犯罪者,刑罪權因而消滅之制度。且對假釋之人,於假釋期內付保護管束。


二、問答
1. 試述憲法的特性.
  (1)根本性
  (2)最高性
  (3)固定性
  (4)適應性
  (5)妥協性
2. 試簡述憲法的分類
  (1)成文與不成文憲法
  (2)剛性與柔性憲法
  (3)欽定、協定與民定憲法
3. 試述我國憲法第七條,保障人民平等權的內容.
  (1)男女平等
  (2)宗教平等
  (3)種族平等
  (4)階級平等
  (5)黨派平等
4. 試說明憲法保障人民意見自由的種類
  (1)言論自由
  (2)講學自由
  (3)著作自由
  (4)出版自由
5. 試述一般侵權行為之主客觀構成要件.
 (1)客觀要件:A.須有加害行為;B.須侵害他人權利;C.須發生損害;
       D.加害行為與損害間須有相當因果關係;E.行為須不法。
 (2)主觀要件:A.行為人具故意或過失;B.行為人須有責任能力。
6. 依民法規定,男女雙方當事人訂定婚約應具備之要件有哪些?
 (1)須有訂婚能力
 (2)須有合意,並自行訂定
 (3)須達訂婚法定年齡,即男滿十七歲,女滿十五歲
 (4)未成年男女訂婚,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
 (5)須無錯誤或詐欺情事:若因錯誤或詐欺而訂定之婚約,當事人得撤銷之。
7. 依民法規定,簡述結婚之實質要件.
 (1)須有結婚能力
 (2)須不違反結婚之限制
  ①須非禁婚親屬;①須無監護關係;③須非重婚;④須非被詐欺或脅迫;
  ⑤須非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⑥須非不能人道。
8. 試述繼承的方式有哪些?並申其義.
 (1)概括繼承:是指同時繼承被繼承人的權利與義務。依照我國民法,
       除非有在法定期限內主張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否則皆為概括繼承。
       如此一來,雖然繼承了被繼承人的財產,同時也繼承了他的債務。
 (2)限定繼承:係指繼承人得限定以因繼承所得之遺產,償還被繼承人之債務。繼承人有數人,
       其中一人主張限定繼承時,其他繼承人視為同為限定之繼承。
 (3)拋棄繼承:係指繼承人拋棄繼承權,不為繼承之意思表示。繼承人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二個月內,
       以書面向法院為之,並以書面通知因其拋其繼承而應為繼承之人,
       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背這些到底有何用?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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